首页 资讯 正文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体育正文 168 0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为切实提高保障水平,进一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,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经云南省(yúnnánshěng)人民政府同意,云南省民政厅、云南省财政厅联合(liánhé)印发《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(de)通知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通知》)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(zhǐdǎo)标准 由735元(yuán)/人·月提高到744元/人·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(bǎozhàng)省级指导标准 由6400元/人(rén)·年提高到6720元/人·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(shēnghuó)补贴标准 按照同年城市最低(zuìdī)生活保障标准的 由(yóu)956元/人·月提高到968元/人·月 集中供养标准照料(zhàoliào)护理补贴 一档1035元/人·月(yuè) 二档(èrdàng)518元/人·月 三档311元(yuán)/人·月 分散供养(gòngyǎng)照料护理补贴 一档187元(yuán)/人·月 二档109元(yuán)/人·月 集中养育儿童(értóng)月保障标准 提高到2010元/人(rén)·月 散居儿童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(děng) 提高到1370元/人(rén)·月 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精心组织,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,确保城乡最低(zuìdī)生活(shēnghuó)保障(bǎozhàng)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(jīběn)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(bù)低于省级指导标准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,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不低于75%。各地确定的新标准从(cóng)今年7月1日起执行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全力(quánlì)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确保兜住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。 来源:云南(yúnnán)网 记者:龙彦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